中自协字〔2025〕79号

有关单位:

  现将《第十五届全运会自行车项目比赛技术官员选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对技术官员进行推荐,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盖章电子版本(word及pdf格式)发送至chncycling@163.com邮箱,原件邮寄至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号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竞赛部。
 

  附件: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决赛阶段技术官员选派推荐表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2025年5月7日

  第十五届全运会自行车项目比赛技术官员选派办法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比赛技术官员的选派工作,确保裁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本届全运会自行车项目比赛顺利进行,根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竞赛规程》及《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选派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决赛阶段技术官员的通知》(体竞字〔2025〕39号)现参照《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技术官员选派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根据选派通知要求,本届全运会自行车比赛国内技术官员采取个人意愿申报、省市核准推荐、协会择优选拔、考核达标选派等形式来决定。经国家体育总局和赛事组委会批准的裁判员名单将在赛前进行公示。

  (二)择优的原则

  优先选派执裁水平高,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有近三年重大赛事执裁经历且未出现过明显工作失误,讲团结、讲奉献的裁判员执裁。

  (三)均衡的原则

  在保证竞赛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从港澳、省(区、市)、协会、体育院校选派裁判人员。香港、澳门推荐裁判员各不超过5人,各省区市体育局推荐裁判员不超3人,各省级自行车协会、体育院校推荐不超1人。

  (四)节俭高效原则。选派的技术官员数量满足比赛执裁和竞赛组织工作需要即可,规模适度、可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广东、香港、澳门及其周边省(区、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官员。

  二、技术官员基本要求

  (一)技术官员包含赛事裁判长、技术代表、裁判员,技术官员等级原则上需为国家级及以上,部分非临场岗位可为实习国家级。

  (二)能够理解并熟练运用自行车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全面组织竞赛的裁判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够秉公执裁,公正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准确地履行裁判员职责并且服从大会安排。

  (四)已参加2025年国家级裁判员学习班并通过考试的(港澳籍裁判除外)。

  (五)被推荐人员年龄国家级裁判不超过65岁,国际级裁判不超过70岁。

  (六)优先选派参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资格赛执裁并表现优秀的裁判员。

  (七)对于反映问题较多,出现过重大执裁问题的人员不得报名/选派。根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周期内,被给予取消执裁资格以上处理的裁判员,不予选派。

  (八)被选派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证明。

  (九)自由式小轮车技术官员由中自协推荐。

  三、选派程序

  (一)裁判人选由相关单位按照办赛要求和选派原则进行推荐。

  (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按照岗位实际需求和近三年执裁情况进行审核,并拟定岗位任职安排,将选派人员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