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协字〔2021〕100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自行车运动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自行车运动已由代步工具转变为健康、绿色、环保、节能的时尚运动,为满足日益增加的全民健身需求,我协会拟计划于9月至12月举办2021年第二十五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为进一步扩大该赛事的影响力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参与度,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将对总决赛的举办城市进行公开招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赛事简介

  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是由原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和原中国奥委会主席伍绍祖先生于1995年共同倡导举办的全国性群众自行车赛事。比赛由中国奥委会主办、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等单位承办,已在全国范围内成功举办二十余届,每届都有100多个城市举办并派代表队参加年度总决赛,是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和自行车运动普及的传统品牌赛事。国际奥委会、国际自行车联盟有关人员多次应邀出席了总决赛,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赛事名称

  2021年第二十五届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总决赛。

  三、申办与审批程序

  (一)提交申办报告与材料

  1.申办报告(承办单位报省级体育行政部门)

  申办报告由比赛举办地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出具,内容包括:办赛宗旨和理由;拟申办时间和地点(应提供1-2个备选时间段);经费来源;疫情防控方案;赛事安全防控预案等。

  2.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给协会的申办函或给申办单位的同意函(承办单位报送协会)。

  3.比赛举办地所属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须出具申办函或同意函。

  (二)办赛条件审查

  协会收到申办报告及材料后,将对建议比赛举办地的资质和办赛条件进行评估和初步审查;经确认符合基本办赛条件的,协会将酌情选派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或召开选项评审会确定拟承办比赛的城市。

  (三)公示

  我协会将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总决赛承办地拟定情况,公示具体时间待定。

  (四)向体育总局报备

  经审查确认符合办赛条件后,协会将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和报备。

  (五)签订办赛协议

  如申办成功,协会授权独家运营推广单位将与比赛申办城市商定合作办赛有关事宜,约定办赛执行标准与条件,签订办赛协议。

  (六)赛事立项审批

  办赛协议正式签署后,协会按照有关竞赛管理办法正式立项。

  四、赛事申办时间表

  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申办报告及申办材料。

  五、评定标准

  按照协会赛事评定工作有关要求,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所在地政府支持力度、经费保障力度;

  (二)建议比赛场地情况;

  (三)所在地交通状况与接待条件;

  (四)拟举办比赛期间的自然条件及气候状况;

  (五)所在地城市旅游资源状况;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办赛经验丰富以及举办过国际比赛或高水平比赛的城市。

  六、特别说明

  (一)根据赛事筹备、招商、宣传推广等工作需要,上述进程可提前或延后。

  (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赛具体条件视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执行。

  (三)国际奥委会主席杯全国百城市自行车赛已由我协会公开招选的执行公司(喀什万象光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整体运营。该公司将作为我协会独家授权运营推广单位,与承办单位签署办赛协议。

  (四)联系方式

  中国自协:刘 佳 010-59510276

  万象体育:谭光晓 010-85756917

  特此公告。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