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协字〔2021〕80号

各有关单位: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决赛阶段的比赛将于9月10-27日在河南洛阳、陕西西安、延安、商洛等地举行,为确保此次全运会自行车项目决赛顺利举行,现就自行车项目技术官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此次全运会自行车项目(不包含BMX自由式)决赛共选派技术官员45人,主要包括:

  (一)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共计30人,由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负责选派。

  (二)辅助裁判员共计15人,由承办赛区负责选派。

  二、选派标准

  (一)由各单位推荐3名自行车项目优秀的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参与赛事的执裁工作。

  (二)被推荐人的基本要求

  1.必须为注册国家级裁判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秉公执裁,公正廉洁,严守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准确地履行裁判员职责;

  3.有3年以上全国性自行车比赛的执裁经历;

  4.国家级裁判员年龄不超过65岁(国际级年龄不超过70岁);

  5.有不良执裁记录的,特别是在以往的比赛执裁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普遍争议的技术官员,不得参与执裁。

  (三)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推荐:

  1.具有丰富的执裁经验;

  2.在参与以往自行车赛事执裁判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3.参加过今年全运会积分赛的裁判员。

  (四)根据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各场地、山地、公路、小轮车等项目的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人选不受各单位推荐名单限制,由协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从裁委会委员中指定。

  (五)辅助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原则上应为国家一级以上。

  三、选派工作流程

  (一)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填写《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技术官员推荐表》(附后),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17:00前发送至caipanyuancycling@126.com或传真至010-68862589。逾期未推荐视为放弃。

  (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将根据各省市推荐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全运会工作内容及特点,择优选拔30人作为此次全运会决赛的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并报体育总局竞体司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项目技术官员推荐表

  附件:通知原文(pdf版)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