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自行车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实施奥运会争光计划,促进自行车项目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国际自行车联盟(以下简称“国际自盟”)有关规则,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有利于提高运动水平和成绩;
(三)有利于培养高水平运动人才;
(四)有利于形成高水平的训练竞争环境;
(五)有利于促进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选拔程序
(一)国家队教练员选拔程序
国家队主教练原则上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每个奥运周期国家队根据备战需要确定哪些组别需要组建国家队,下发竞聘通知,通过公开竞聘确定各组主教练人选,体育总局自剑中心与各组主教练签订《聘任合同书》。
对临时组建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的教练员选拔,主要依据所带运动员的积分,择优录取。
国家队其他教练员由主教练提名,由队委会审核后报体育总局自剑中心批准。对所有入选的国家队教练员向有关省市体育局进行公示(有三分之一以上单位对公示人员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得入选国家队)。
(二)国家队运动员选拔程序
l.运动员的年度积分为主要依据,参考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大赛中的成绩以及培养有潜力的年轻运动员需要,确定入选运动员名单。
2.国家队队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3.体育总局自剑中心审定后向有关省市体育局进行公示(有三分之一以上单位对公示人员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得入选国家队);
4.将最终名单报体育总局备案。
三、基本条件
(一)运动员
1.代表自行车项目最高竞技水平或具有成为本项目最高水平运动员的潜质。
2.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祖国争光的愿望,服从国家需要,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的综合性和单项性国际自行车赛事。
3.热爱自行车项目,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
4.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5.诚信守约,自愿接受国家队的训练要求与管理。
(二)教练员
1.具备自行车项目最高教练水平,有能力完成国家队训练和参赛任务。
2.担任专业自行车教练员5年以上并拥有中级以上教练员职称,曾培养出多名国家级优秀运动员。
3.对所从事的项目具有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
4.严格自律,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5.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到国家队执教。
四、国家队运动员入队选拔
国家队运动员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选拔:
(一)运动员的年度积分为入选国家队的主要依据;
(二)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三)为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选拔部分具有成为本项目最高水平发展潜力的年轻运动员;
除了以上主要依据外,根据自行车项目特点还考虑以下几方面:
(四)运动员的团队配合精神、思想品德和以往在国家队的表现;
(五)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的成绩;
(六)公路和山地项目运动员还可能根据路线特点有针对性选拔。
五、一般性国际比赛参赛运动员选拔
除奥运会、亚运会、青奥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之外的一般性国际比赛,按照以下方式选拔运动员:
1.原则上按照国际自盟个人积分排名和全国比赛个人积分排名选拔。
2.经队委会研究,经体育总局自剑中心批准,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3.经队委会研究,经体育总局自剑中心批准,通过国家队队内选拔的方式产生;
4.为了国家队备战重大国际比赛需要,国家队可派有潜力的年轻运动员代替主力运动员参加部分国际比赛。
六、国家队运动员动态管理
国家队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原则上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集中进行部分运动员的调整,其间也可根据运动员表现和国家队训练、参赛需要进行临时调整。运动员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调整出国家队:
(一)积分排名靠后;
(二)竞技水平无明显提升甚至下降;
(三)训练及比赛作风涣散,缺乏斗志拼劲,意志品质较差,缺乏团队精神;
(四)违反国家队有关管理规定。
七、国家队教练员动态管理
国家队各项目主教练将实行阶段任务目标考核和年度述职制度,强化约束机制,鼓励训练创新,促进运动水平的提高。对阶段任务目标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国家队有关规定的教练员,将解除其教练员职务。
八、附则
(一)奥运会、亚运会、青奥会等重大国际比赛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根据此办法以及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二)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